(五)舆论宣传。
1.任务指标。
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环境,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将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倡树现代文明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残联、文化局、教育局、广电局。
2.主要措施。
(1)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解困、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宣传报道和反映残疾人生活、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积极营造关爱他人、扶弱助残的良好社会环境。
(2)总结、推广、宣传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3)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建设,充实宣传力量,建立宣传工作激励机制,开展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好作品评选活动。
(4)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级要将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扶残助残活动;积极采取现场宣传、电视字幕、过路横幅、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倡导扶残助残光荣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六)文化体育。
1.任务指标。
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资源,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食粮和良好的体育健身环境,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广泛开展群众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和竞技体育。
责任单位:市残联、体育局、文化局。
2.主要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要对残疾人提供优惠、便利服务;市图书馆和市、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要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
(2)新闻宣传、文化出版等单位要积极鼓励创作和推出一批反映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图书、音像、报刊及影视作品。
(3)城市社区、乡镇、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业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积极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和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
(4)依托社会体育场馆,建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组团参加第七届全省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并争取好成绩。
(5)建立残疾人特殊文化体育人才库,加强特殊人才的信息管理。
(七)组织建设。
1.任务指标。
坚持以乡镇残联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加强专门协会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
责任单位:市残联、人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