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康复。
1.任务指标。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要求,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社区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的康复服务覆盖面达到80%以上。大力实施重点康复工程,确保4.6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6500例;为200名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聋儿听力语言训练200名;智残儿童康复训练280名;脑瘫儿童训练80名;肢残训练360名;为残疾人安装普及型假肢100例;对1.6万名精神病人进行医疗康复与服务;为1.74万名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为残疾人供应辅助用具4500件、矫形器380件。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责任单位:市残联、卫生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委。
2.主要措施。
(1)建立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建设,依托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康复服务站350个,为残疾人就地就近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充分发挥市、县级康复机构的作用,搞好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2)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区县建设,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每年不少于1300例;加强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完善市和区县聋儿康复机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办聋儿康复机构;依托特教学校、社区康复站、幼儿园和社会办学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推行“综合性、社会化、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工作模式,建立以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和农村康复站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病防治康复服务网络,采用工(农)疗、娱疗、家庭日常照料等手段,巩固提高康复效果。
(3)健全完善由医院眼科、眼镜店和残联康复机构相结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服务网络;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
(4)建立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体系。通过推进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足农村残疾人的康复医疗需求;制定落实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对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康复救助。
(5)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和假肢装配站,完善用品用具供应机构的服务功能,搞好需求调查,开展产品介绍、咨询和供应服务,对特困残疾人需求的辅助器具给予适当补助。
(6)搞好残疾预防和宣传教育。完善新生儿残疾筛查制度,实现残疾儿童早期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风病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全民科学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人口素质。
(二)教育。
1.任务指标。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使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全市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成年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科技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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