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探索知识产权管理新体制。知识产权管理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按照“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的要求,探索建立更加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行政执法的力度,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保护环境;积极探索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推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整体提高;继续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制定能够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的政策与措施。各级科技、行业管理等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体现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产品的扶植。2006年要建立、完善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增强联席会议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组织决策能力。市知识产权局承担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市知识产权、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部门要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市科技、经贸、财政、文化(新闻出版)、质监、公安、教育、农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日照经济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制度。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形成责权明晰、规范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做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员和分管领导三落实,把知识产权管理贯穿于企事业单位研发、生产和经营的各个环节。
2.积极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投入,2006年初步建成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便于检索、面向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知识产权信息库和网站,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联网、检索工具、文献数据库,整合资源,创造优良的检索环境,开通专利信息高速公路,为政府实施科技发展重点领域的研发活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提供更为便捷、准确的专利情报。构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的交易市场。要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形成流转顺畅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促进闲置专利、商标的安全、便捷流通。适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风险投资公司,推动、加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利技术和技术成果的转移。建立知识产权咨询系统和知识产权战略分析系统;帮助重点企业建立专业专利文献数据库和开展专利文献利用培训,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专利技术孵化平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重点孵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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