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07〕207号)精神和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树立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形势,一把手要亲自抓稳定安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二、为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和十七大的顺利召开,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各学校放假前专门安排时间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节假日期间重视校外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身安全保护能力。假日外出活动应征得父母同意,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同时要教育学生不要玩水、玩火、玩电。不上网吧、电子游戏厅,不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对本地区、本单位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由党组织牵头,党政领导亲自带队,抽足人力,深入到困难多、矛盾突出的学校、单位,走访下访,面对面地做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就地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校、一般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区县。各学校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公平、公开、公正的解决教职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因工资、职称、津贴发放等引发的新矛盾,要关心贫困教职工生活,积极想办法,为他们排忧解难,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要确保当前和党的十七大期间我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五、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国庆节期间,各学校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加强校内巡查,单位领导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畅通。有住校学生的要安排专人管理学生,组织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