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以及学校主要工作:
(1)区县教育局和教研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市有关课改文件,积极落实各项要求;可根据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关文件;指导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2)各普通高中学校首先要认真学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改文件,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抓住要旨,以便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要在文件的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完善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结合内容,组织学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制度,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积极进行教育教学实践和管理实践,不断提高新课程实施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切实做好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确保学分认定科学、规范。
学分认定工作,事关学生毕业,事关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及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事关课改目标实现,各普通高中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确保学分认定科学、规范。
1.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分认定与管理细则。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学习《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教基发[2007]39号),准确把握学分认定的主要因素及要求,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校学生学分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特别是对学分认定条件的相关因素制定操作性强的考核细则。
2.科学进行学分认定工作。学校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学分认定与管理的方法,共同做好这项工作;要严格执行《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教基发[2007]39号)中规定的程序及条件,确保学分认定工作科学、严肃;要不断反思,总结学分认定工作的经验,以便更好地进行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
3.规范进行学分管理工作。
学校要建立学分认定诚信制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要建立复议制度。学生如对学分认定结果有异议,学校要及时复议,并将结果及时书面通知相关学生;要及时将学生“同意认定”的学分登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册及学校学籍管理档案;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要指导其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要积极探索学分的电子化管理手段和方法。
(三)加强调研和检查,准确把握新课程改革的方向
市课改办将组织专家,到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调研检查新课程的实施情况。
1.对区县教育局检查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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