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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2008学年度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2008学年度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教科所、直属中学:

  现将《2007-2008学年度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三日

2007-2008学年度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际,特制定2007-2008学年度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安排意见。

  一、工作思路

  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后,全市课改工作的重心将下移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我市课改工作的顺利实施。

  2007-2008学年度,我市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加强交流与合作,完善制度,以调研检查为手段,以提高教师适应新课改能力、课堂教学、学分认定与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推动、教研部门专业引领以及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努力探索不同区域、不同层次学校课程改革的新路子。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实施新课程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007-2008学年度,加强制度建设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市课改办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出台相关文件或指导意见。另一方面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以及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省市有关课程改革精神和文件要求,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规章制度。

  1.市课改办主要工作:

  (1)制定校本研训制度。校本教研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平台,市教育局将出台校本研训制度,指导各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校本教研,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校更好地实施新课程。

  (2)制定教学质量监控指导意见。市教育局将出台教学质量监控指导意见,指导教研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提高课改背景下的教育教学质量。

  (3)修订相关文件,完善有关制度。将主要通过调研的形式,了解市教育局前期制定的课程设置与编排指导意见、学分认定与管理意见、学生选课指导意见、学籍管理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充分听取基层学校的意见及建议,对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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