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进驻工作的通知
(濮政〔2007〕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政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大厅”)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大厅创新行政方式、规范行政行为、便民利商、服务发展的作用,按照市政府研究意见,政务大厅已迁新址于市综合活动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汇处东北角),市商务局、市人事局等22 个单位进驻政务大厅设置窗口,相关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收费、行政审批业务印章、行政审批公示资料统一进驻窗口。各进驻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政务大厅窗口工作,并整合行政许可集中到一个科室且整建制集中到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审批业务,严禁“体外循环”、“两头受理”。
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进驻工作要于10 月26 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联系电话4665110),市效能办监督落实。
附件: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进驻单位一览表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进驻单位一览表
单位名称 进驻科室 进驻人员 进驻项目(项)
工商局 企业科、个体科 4 10
商务局 外贸科 3 10
国税局 登记科 4 14
地税局 登记组 2 17
环保局 开发科 3 15
安监局 危险化学监督管理科 3 3
发改委 投资科 3 8
公安局 治安支队二大队 4 31
消防队 防火处 2 3
价格办 收费科 3 15
文化局 文化市场管理科 3 22
卫生局 医政科 3 14
国土局 地籍科 4 18
科技局 计财科 2 6
人 行 会计科 2 6
人事局 工资科 3 15
林业局 林政科 3 7
司法局 公证科 6 13
烟草局 直属局专卖管理中心 3 1
农牧局 兽医卫生监所 3 8
质监局 计量科代码中心 5 29
水利局 水政科 3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