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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人事处

  负责办公厅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职工培训教育、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办公厅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办公厅机关出国人员的政审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代管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行政处

  负责办公厅机关财务、接待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机关的卫生、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一)市政府市长电话室

  负责市政府和市长电话的昼夜值班,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各县(市)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及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通知全市性大型会议;指导、检查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91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2名),单列行政编制9名。其中: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厅副主任3名;中层领导职数3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办公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8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

  五、隶属行政单位

  河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管理处(郑州市无线电管理处),规格副县级,机关行政编制2名,其中处长1名。

  六、并入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一)主要职责

  1.筹划市政府的立法工作,拟定市政府的立法工作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审查修改市政府部门上报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

  3.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4.负责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以市政府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5.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其他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法制问题的解释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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