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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三)领导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公室、市经济联络办公室、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市无线电管理处及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广州办事处、驻海口办事处、驻深圳办事处等。

  (十四)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11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一处

  负责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全会、全市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活动安排等有关具体工作;接待来访市政府领导的有关人员;负责工作资料整理、归档;承办市政府党组的日常工作。

  (二)秘书二处

  办理计划、统计、财政、金融、税务、物价、人事、编制、外事、旅游、工业、对外经贸、安全生产、农、林、水、民族(宗教)、粮食、供销等方面的文电,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秘书三处

  办理城建、市政管理、规划、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环保、交通、公用事业、城管行政执法、人防、科技、地震、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等方面的文电,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秘书四处

  办理计划生育、卫生、公安、司法、监察、审计、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信访、区街、教育、文化、体育、商业、物资、市场建设、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文电,承担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五)综合处

  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公文的拟制、审核、修改、把关;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主要综合性文字材料和市长、常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负责《郑州政报》的编辑工作。

  (六)信息调研处

  负责政务信息编发、分析和新闻联络工作;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信息联络和与兄弟友好地市的信息交流工作。

  (七)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负责全国、全省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目标管理督查落实工作。

  (八)文电处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打印和机要、保密、印鉴管理及文书档案工作;承担全市政府信息网络的规划、指导和办公厅办公自动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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