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政办〔200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调整
市政府办公厅各处室不再承担协调任务,加强审核把关、督查落实和跟踪调研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市政府领导活动安排。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结果。
(六)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七)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市政府文电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编辑、出版《郑州政报》。
(九)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十一)负责市政府的法制工作。
(十二)做好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