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保障秋季农业机械作业用油的紧急通知
(苏农机管〔2007〕26号)
各市农机局、物价局,中石化江苏石油各区域公司,中石油江苏地区各二级分销公司:
目前我省已进入秋收秋种的大忙季节,农业生产用油量大幅度增加。从各地反映情况看,一些地区农机作业用油供应偏紧,部分加油站出现限供、停供现象。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公安、交通、农业四部委和石油、石化两公司联合发布的《
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07]13号)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农机作业用油供应工作,确保不误农时,优质、高效地完成秋季农业生产任务,经省农机局、省物价局、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江苏销售分公司共同协商,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业生产用油的保供工作。保障秋季农用柴油供应,是夺取秋季农业丰收并为今冬明春农业生产打好基础的重要措施。各地石油公司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用油的供应工作,采取应急措施,加强柴油货源调拨,制订切实可行的供应方案,保证农机作业用油足量供应,杜绝因缺油而延误农机作业服务的现象。
二、对农机实行不限量加油。秋季农忙期间,各零售加油站对进站加油的农业机械要敞开供应,不得限供。对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凭“优先加油卡”或“跨区作业证”允许自带容器加油。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所有加油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确保价格稳定,并严禁任何形式的搭售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秋季大忙期间,各级农机部门要配合当地物价部门组织巡回检查,加大对农村柴油供应点的检查力度。对各种价外加价、短缺数量、抬级抬价以及掺杂使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级农机、石油、物价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协调供应的长效机制。各级农机部门与当地石油公司要定期召开农忙期间供油协调会,向石油公司通报各地农忙时间、农机作业量、机具用油预测量等信息,加强农机作业用油的协调工作。如遇紧急情况,与当地石油公司、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农机作业用油的供应,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