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食品药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食品消费重点场所、旅游景区和农家乐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密切关注可能危及群众安全的重大传染病情动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三)切实抓好交通安全。要严格道路交通源头管理,着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路面障碍清理,尤其对重点旅游地区的危险路段要设立标记、标识,增加防护设施。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参与假日运输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严格加班、包车线路牌的管理,严禁安全性能不过关的车辆上路行驶。公安、交通部门要结合“道路交通反双超”行动,对节日期间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载客等行为一律顶格处罚。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以“救生衣行动”为重点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大对重点渡口、重点水域的巡查,严格签单发航制度,杜绝超载、冒险航行等行为。铁路部门要针对铁路第六次大提速后对安全运行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站台、道口和沿线交通管制,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护路联防和综合治理责任,确保列车和行人安全,确保路区环境良好。
(四)切实抓好煤矿安全工作。安监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站”,全面落实瓦斯防治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要立即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基建矿井及停产矿井,要加强巡查和监控,坚决打击明停暗开违规生产等非法行为。
(五)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安全。要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关闭各类非法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要深入细致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理。要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防控,防止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的系统监管,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控制生产企业操作现场工作人员数量,严禁库房超量储存。要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以及含硫化氢(气)油田井喷失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现象。要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烟花爆竹企业的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处置存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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