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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7〕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继高县“2.11”、“2.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4月27日,长宁县又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客车相撞,死亡4人的重大事故,使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更为严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7〕33号)精神,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我市“五一”黄金周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尤其要突出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落实各项措施,强化安全监管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重点,认真搞好安全检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切实抓好公共场所安全。交通、铁路等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车次、航期等;蜀南竹海管理局及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按照应急预案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及安全保卫工作;旅游、卫生及安监等部门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在“五一”之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开展1次安全检查。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船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安全。旅游、质监、海事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游船、轮渡、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探险、射击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日常抽查、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搞好自查,加强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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