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编室
实施对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的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广播电视宣传计划;组织市内外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正确把握宣传基调及舆论导向,研究提出广播电视宣传指导思想;负责局属各台(站)、报重大宣传活动的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县(市)、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组织新闻评比;指导相关学会、协会工作。
(三)社会管理处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台(站)建立和撤销的审核或审批,对本辖区内电台、电视台进行年审;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接收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
负责制订局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和安全播出的规章制度;负责局属各台(站)重大技术改造、新建技术系统项目的审查和重要设备改进工作;负责对本地区卫星接收设施实行归口管理,组织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发放、工程验收及管理;负责本辖区内有线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局属各台节目播出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负责广播电视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记者证的发放管理。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各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
(五)计划财务处
组织制定、实施局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对局属各单位财务进行内部审计;编制、上报广播电视预算,管理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组织筹措广播电视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并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管理;负责局属单位所需国家采购物品的审核、上报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郑州市广播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