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宣传处
负责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全局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行业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郑州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负责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提出全市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申报,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补贴、税收、信贷、保险、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的政策建议;负责局本级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申报、实施;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指导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五)综合信息处
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综合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情况,起草农业综合性文件;负责全市农业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六)科技教育处
拟定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负责全市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农用地、宜农滩地、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协调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农民体育、农业社会团体工作。
(七)政策法规处
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意见;拟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农业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案件;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法制体系建设。
(八)产业化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及意见,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监督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认证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市农垦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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