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政办〔200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郑州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农业局。郑州市农业局是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职能,指导小康村建设的职能,制定全市奶业发展规划、建设奶业基地、发展奶业生产的职能。

  2.原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

  3.原市蔬菜办公室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环境保护职能交给市环境保护局。

  (三)转变的职能

  1.有关参与研究制订和调整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的职能,调整为研究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2.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职能,调整为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资料年度和中长期供求情况和品种信息。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起草种植业、畜牧业、乡镇企业、农业机械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的法规、规章、办法草案,指导全市农业法制体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三)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补贴、税收、信贷、保险、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提出全市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农业各产业建设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验收管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