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处
负责拟定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质量监督中介机构的资格认证;负责全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和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和安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科学技术与勘察设计处(郑州市抗震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市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引进;指导信息技术、节能技术和高新技术在建设领域中的应用,负责编制城建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城建重大科研项目的论证;组织推荐和推广部、省、市科技新技术新产品。
负责全市勘察和设计咨询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城市建设、城镇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处
负责全市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技术规章;负责重点镇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用地管理与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负责郑州市村镇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村镇建设年度统计工作。
(九)建筑材料管理处
负责全市建材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建筑材料市场;负责各类建材产品和地方材料的质量检查;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散装水泥年度计划;负责征收散装水泥使用管理资金;负责全市建筑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政策法规与建设监察处
负责拟订全市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建设行业行政处罚听证;负责全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监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法案件;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
(十一)组织宣传处
负责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委系统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委系统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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