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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负责市属单位医疗保险及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

  (十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指导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财务会计工作处牌子)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机要、档案、信息、宣传、会务、安全、接待、会务等工作;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网络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督查落实。

  拟定局系统财务计划,对局系统财务收支状况进行监督;制定局系统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的财务工作;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监督和指导;管理局属国有资产。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教育和培训;负责局系统普法教育工作。

  (三)法制处

  负责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清理;监督检查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局属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受理和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局机关行政法律事务,负责重大处罚决定的审查听证工作;负责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应诉工作;依法追究行政执法错案;受理国家赔偿请求;负责普法教育及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

  (四)劳动保障监察处

  拟定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和工作规范,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负责对各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实施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负责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处理处罚及备案;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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