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郑州市司法局设12个职能处(室、部)。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秘、保密、机要、信息、督办、统计、接待、档案管理、车辆管理、新闻发布、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监狱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处

  监督和指导全市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和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市属监狱和劳教场所;监督、检查国家监狱和劳教场所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对罪犯和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等工作;指导监狱和劳教场所生产、基建工作;负责狱所的安全稳定工作;办理罪犯的加减刑、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假释以及探亲、请假等有关手续;审核、办理劳教人员的加减期、所外执行、所外就医、提前解教以及请假等有关手续;依法收容和合理调配劳教人员。

  (三)法制宣传教育处

  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法学教育和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学历培训;指导协调市政法干校工作。

  (四)律师管理处

  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核发律师工作执业证和年审(检)注册;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交流;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五)公证管理处

  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工作;组织全市公证员资格考试,负责核发公证员执业执照和年审注册;组织全市公证业务培训和交流;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六)基层工作处

  指导全市乡镇(街道)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负责核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执照和年审注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联合帮教工作;指导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

  (七)法制仲裁处

  组织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及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理论调研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催查办工作;负责审核、报批仲裁员资格工作,协助省司法厅承担仲裁委员会的审核登记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市法学会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