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交通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组织;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值班、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档案、计划生育和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制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调研工作。
(二)征稽处
负责全市交通规费和车辆通行费的征稽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指导全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政策研究;负责行业立法和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检查交通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
(四)计划处
负责拟定全市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五)财务处
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编制局系统财务预决算;负责专项资金、规费、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管理;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经费。
(六)工程管理处
负责交通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含质量监督、建设监理、招投标、工程定额及工程验收等),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培育管理交通建设市场。
(七)路政运管处(郑州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和道路、水路运政管理。负责拟定全市运输市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维护运输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协调运价政策的拟定、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科技工作,拟定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参与管理全市交通行业标准和计量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防动员工作。
(八)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
(九)组织宣传处
负责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负责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交通外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