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法与步骤
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从2005年8月底开始到2005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章建制,宣传教育(2005年8月25日至9月30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卫生局机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包括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涉企检查报批制等8个方面内容的规范性管理制度,并张榜公布。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增强干部的行政效能建设意识。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落实整改(200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敞开大门,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意见,查找问题。
1、广开言路,征集意见。在省市卫生单位及市相关部门中,发放《征集提高行政效能合理化建议表》,召开座谈会,征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合理化建议。
2、敞开大门,走出机关。由局领导带队,组织若干调研组,围绕加快卫生改革和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如何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等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开展调研,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
3、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电子邮件地址,建立健全听取意见的网络,畅通意见征集的渠道。
4查找不足和差距,各处室、各单位从全市卫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
1、对座谈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归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
2、围绕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在市卫生系统树立“三种作风”(创新奉献的作风、求真务实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严格执行“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模范遵守“五条禁令”(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态度刁蛮,严禁以权谋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加强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措施。认真修订服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
3、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根据国家、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加强医德医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纪律教育,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严格纠风责任追究制等措施来加大行风整治力度,并在效能建设中边整边改,努力使我市的卫生行风有一个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