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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实施方案


  以上“八项制度”,由各责任处室制定和完善,9月25日前报局效能建设办公室汇总,于9月底报市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

  2、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卫生局制定的“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方案,认真抓好医院基础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监管制度,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医疗机构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坚持医疗机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单病种费用等医疗信息定期发布和公示制度,引导群众选择就医;二要继续严把“准入关”。对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大型医疗设备、医疗技术应用等医疗服务要素,严格实行准入制度;三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加大督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行医;四要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中心”,以“医院管理年”为载体,认真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和“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示范窗口”的创建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3、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市有关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较大的乱收费、滥检查,要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二是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严重违法违纪的案件,特别是对收受 “回扣”、“红包”的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三是查处工作人员中不依法办事、不按照政策办事的行为,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和从事公务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都要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

  4、规范服务,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要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树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要大力精简文件、控制会议,把精力集中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上。要进一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着力解决基层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端正态度,尊重基层、尊重群众,无论是出台政策,还是实施改革,都要深入基层,主动征求意见。要大力提倡文明用语、文明办公、文明执法,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办文、办事限时制。要继续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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