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法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优质服务、满意在卫生”的主题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卫生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也是全面提高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重大举措,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具体体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活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紧紧围绕《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着力解决本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力解决,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指导,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要及时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活动期间要注意总结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反馈到市卫生局。
(三)健全制度,长效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办事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奖惩激励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技术常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严格质量控制,规范工作程序,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树立形象,优化环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结合“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的医务工作者”活动,以及学习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先进典型活动,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的突出问题,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要设置合理、简捷、连贯的服务流程,营造便捷、安全、放心的服务氛围,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服务环境。
(五)加强宣传,接受监督。各单位在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建立相关新闻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发布医疗信息制度,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增强广大卫生工作者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不断完善服务公示和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隐私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