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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卫生系统开展“创优质服务、满意在卫生”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建立健全八项办事制度,提高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树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认真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行业新风”和“真情对待群众、激情推进工作”的要求,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按照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原则,采取各种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方便行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卫生行政管理体系,努力打造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法制型、信用型的卫生行政管理机关。

  (二)医疗机构: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创建“诚信医院”、“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和“示范窗口”等为主要内容,切实“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健全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突出整治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优良、价格比较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三)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以“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便民利民”为主题“创文明服务岗活动”和以“加强效能建设、创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创人民满意的卫生监督员活动”。深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卫生监督执法知识教育,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能力;实行责任奖惩和追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岗位纪律,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提高行政服务的能力。

  (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星级服务”活动。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竞争意识教育,形象工程教育,技术业务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服务、奉献的“疾控精神”;不断规范窗口设置、规范服务公开、规范服务设施、规范监督形式、规范环境卫生、规范管理制度,提供职能明确、程序合理、方便快捷的窗口服务;进一步拓展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卫生局业务受理处,要加强协调,全面统筹窗口各项受理的行政审批工作。以高效、便捷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卫生行政服务窗口工作在市服务中心工作中争先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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