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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卫医〔2005〕177号)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医疗单位:

  为切实做好“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联络畅通,形成活动良好氛围,将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根据《合肥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方案》(卫医〔2005〕17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办公、住宅和移动电话,传真,Email信箱等),于6月16日前报我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我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

  市卫生局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医政处,联系人:汪家军,电话(传真):2637733 ,Email信箱:wjj3351@hotmail.com。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中制定的文件、规定、制度报我局备案;将在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书面报告我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供工作交流和宣传;开展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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