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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方案》的通知


  10、无非法自采自供血液,血液保存符合条件,临床输血指征掌握及审批手续合格率100%,输血前查对检测率100%,成分血使用率>70 %。

  (三)严格诊疗原则,规范医疗行为。

  11、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开展月销售额前20位药品的合理用药监控,监控评价率100%;

  12、抗菌药物使用符合卫生部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抗菌药物使用占药物使用比例<50%,抗菌药物处方合格率100%,临床标本送检率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50%;

  13、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规范有效,医院感染率符合等级医院评审标准,漏报率<20%,三级医院<10%,无医院感染流行和爆发。

  14、内镜、口腔、ICU、血透、手术室、新生儿室、供应室、感染性疾病科等高危易感区域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消毒技术合格率100%;

  15、手术、麻醉、有创操作、特殊诊疗、输血、医保病人自费项目及临床试验研究等知情同意率100%;

  16、临床新技术项目的开展100%有明确的指征;

  17、不断提高治愈好转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0%;

  18、建立健全护理工作制度,病房环境安静、整洁、安全、舒适、温馨,分级护理合格率100%。

  19、血液、感染、肿瘤、手术等科室创造条件,为病人提供私密性良好的诊疗服务环境;

  20、开展整体护理,创建模式病房,模式病房开展率: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50%。

  (四)降低医药费用,减轻病人负担。

  21、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重大项目必须集体讨论,完善分配制度,严禁医院向科室和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

  22、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50%(中医院、专科医院<55%),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金额占药品总量>70%;

  23、医院无自立、分解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

  24、合理控制患者医药费用及其增长率,平均住院费用和平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不高于当地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城镇医保病人住院费用个人支付比例<30%,平均住院日<14日;

  25、城镇特困人群住院医药费用减免规定执行率和指令性急救、扶贫、防病任务完成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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