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宣传和信息公示工作,形成广泛参与的舆论氛围。
各单位在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建立相关新闻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发布医疗信息制度,同时加大新闻曝光力度,及时将活动进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通报,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三级承诺制,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群众公开服务人员、项目、质量和费用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让群众明白看病、放心缴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单病种费用和医疗服务投诉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内容,向社会发布或公示,使群众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并引导医疗机构之间开展公平、有序的竞争,引导病人合理选择医院,合理就医,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的良性发展。
附件一:省卫生厅医院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略)
附件一:
省卫生厅医院评价标准(试行)
(一)坚持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
1、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
2、医疗机构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无科室租赁、变相承包、非法医疗广告和超范围、超科目及非准入技术项目等违规执业行为;
3、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持“两证”上岗合格率100%;
4、药品、器械、试剂、材料等医用物品合格率100%;
5、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医护质量。
6、建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7、建全并落实医院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8、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培训考核覆盖率100%,“三基”考核测试合格率100%;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符合要求,无丙级病历,甲级病案率>90%;
9、急诊科人员、设施配备符合要求,急诊通道24小时开放,急救物品完好率100%,急救处置5分钟内开始,急会诊15分钟内到位,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