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方案》的通知
(卫医〔2005〕172号)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医疗单位:

  现将《合肥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八日

合肥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方案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卫生厅《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面加强医院基础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突出整治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健康权益。通过活动,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和服务态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优良、价格比较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合肥市卫生局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社新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国春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寒 阳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守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邦国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陈守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兼)

  成 员:李春水    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

      强学辛    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

      陈尚好    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李伟康    市卫生局计财处副处长

      许晓波    市卫生局宣传处副处长

      方建东    市卫生局科教处处长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