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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曹 静 市卫生局计财处处长

     许晓波 市卫生局宣传处处长

     汪 胜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孙礼友 市卫生局组人处处长

     方建东 市卫生局科教处处长

     李伟康 市卫生局妇社处处长

     吴跃东 市卫生局卫防处处长

  三、活动范围和工作职责

  在全市各级各类医院中开展,重点是公立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统一考核”的原则,组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开展医院管理年的第一责任人。医院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四、活动内容和责任处室

  (一)围绕一个中心

  各级各类医院要对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方案中确定的6个方面45条内容进一步梳理、细化、分解和落实,要针对达到标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和采取有效改进措施,要认真执行“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项管理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民营医院要将加强院内感染管理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1、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责任处室:局医政处、卫监处等处室)

  2、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责任处室:局医政处、监察室等处室)

  3、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增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责任处室:局医政处、监察室等处室)

  4、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活动,完善分配办法,控制医药费用。(责任处室:局计财处、医政处、监察室等处室)

  5、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责任处室:局计财处、监察室、医政处等处室)

  6、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责任处室:局监察室、医政处、卫监处等处室)

  (二)突出一个重点

  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责任处室:局医政处、计财处、监察室等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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