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爱卫会关于印发《合肥市2006年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爱卫会关于印发《合肥市2006年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爱卫〔2006〕2号)


各县、区爱卫会,市工商局、商务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现将《合肥市2006年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爱卫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参照此计划拟定好各自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合肥市2006年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实施意见

  二00六年二月十五日

合肥市2006年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实施意见

  病媒生物控制(除四害)工作是预防虫媒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工作的重点之一。为全面做好我市2006年的病媒生物控制工作,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实现“创卫”目标,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开展好群众性“除四害”活动。

  市、区爱卫会要将组织开展群众性“除四害”活动作为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明确并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四害”密度监测和技术培训及指导工作。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饮食、食品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除四害”工作的卫生监督。

  在开展“除四害”活动中要坚持抓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科学合理地选定杀虫灭鼠药物,同时利用“创卫”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日常“除四害”的巩固工作。

  (一)3--4月份开展春季灭鼠活动。

  灭鼠工作应贯彻“有鼠灭鼠,无鼠防鼠”的原则,坚持抓好清除鼠类栖息场所及鼠粪、鼠洞、鼠咬痕、鼠尸等鼠迹;坚持抓好堵塞鼠洞、完善各类防鼠设施等措施的落实;坚持抓好居民区、集贸市场、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饮食店、医院、粮库、车站等重点场所,以及公园、绿地、建筑工地、下水道、化粪池周边等重点环境的灭鼠。

  灭鼠的标准是:以街道为单位将鼠密度控制在鼠夹法测定1%以下,或鼠迹法测定2%以下;外环境抽查2000延长米,发现鼠洞不超过5处;重点场所防鼠设施合格率95%以上。

  灭鼠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只准使用国家批准的鼠药生产企业和省爱卫会认定的鼠药加工点生产或加工配制的杀鼠剂,具体使用品种、价格、生产商、供应商由市爱卫会确定,各区统一组织协调所属街道、乡镇到市爱卫会审批认定的“合肥市城市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购买并供应驻地单位。鼠药经营单位要建立销售登记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违反国家规定的急性剧毒类杀鼠剂,对违规者,有关部门一经查明,要依法予以没收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