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编后的莒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日政字[2006]2号)
莒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批准莒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的请示》(莒政发〔2005〕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编后的《莒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望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立足于当地实际,体现鲜明的城市特色和地方传统文化风貌,实现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有机结合,形成具有时代感和现代气息的生态城市景观。
二、莒县城市性质为:鲁东南沿海地区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的现代工业基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三、莒县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至接水河,南至响水河、沭河与柳青河交汇处,西至浮来山西,北至阎庄镇,规划控制区面积为215平方公里。
四、原则同意近期规划人口规模23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7平方公里;远期规划人口规模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35.1平方公里;远景规划人口规模6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65平方公里。
五、近期建设规划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量力而行,集中发展,防止分散建设。要强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搞好控制性详细规划,提高土地使用强度,保证规划一片、建成一片。要强化对沭河、柳青河等河流的规划控制,保证水质,控制污染,在确保行洪安全的基础上,搞好绿地景观建设。
六、要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强化对土地使用和开发建设的宏观调控,把各项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