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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06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是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业和公共场所除四害的防灭和督查力度。工商、商务等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开展经常化除四害活动,加强检查和落实整改措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对发放卫生许可证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经常性严格督查,不合格者要给予行政处罚。各区要组织街道普遍建立除四害检查员制度,对辖区各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同时加大通报与“曝光”频度,尤其是对行业除四害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

  三是做好国家《病媒生物防治标准》推广工作。抓好市、区两级年度四害密度监测工作。支持市疾控中心开展蝇类孳生场所调查、蚊虫抗药性调查、公共场所蟑螂控制方法研究等除四害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水平。探索除四害行业管理新模式,完善备案制度,加强对有害生物控制专业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继续规范城市杀鼠剂经营工作,并做好城市灭鼠活动杀鼠剂加工基地建设。

  5、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公共场所、“窗口”行业健康教育;进一步完善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组织艾滋病、结核病、人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传播活动;继续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活动;支持合肥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数据库、专家库、传播材料库建设工作。

  6、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扩大农村改厕示范点,在2005年的基础上,长丰、肥东、肥西县每县增加到6个改厕示范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3个示范村,每个村不少于20个示范户。完成乡镇卫生院公厕改造,使普及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建成公厕的使用管理。对申报卫生村镇的,首先要求卫生厕所达到标准。协调市、县教育、旅游部门制定农村中小学、旅游景点卫生公厕改造计划,并逐步实施。市、县(区)各举办一期农村改厕技术培训班。

  7、做好农村改水和水质监测工作。积极争取市、县(区)政府将普及农村自来水纳入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采取优惠政策多渠道促进农村自来水的普及与推广工作。完善农村水质监测网,市和三县水质监测工作全部进入省级监测网,对县和乡镇自来水厂的监测实现全覆盖,分散式水质监测点扩大到20个,规范监测方法,实行监测质量控制,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水质监测工作检查,年终考评。举办一期市级农村改水和水质监测技术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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