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爱卫会关于开展2007年春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合爱卫〔2007〕8号 2007年3月27日)
各区爱卫会,市有关部门:
春季是灭鼠防病的最佳时间。为切实控制鼠密度,减轻城市鼠害,预防鼠传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开展2007年春季灭鼠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灭鼠工作的总目标
灭鼠工作应贯彻“有鼠灭鼠,无鼠防鼠”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应达到:鼠密度以街道为单位控制在鼠夹法测定1%以下,或鼠迹法测定2%以下;外环境抽查2000延长米,发现鼠洞不超过5处;重点场所防鼠设施合格率95%以上。
灭鼠中要在控制鼠密度的同时,重视居民区、公园、绿地、建筑工地、下水道、化粪池周边等重点环境堵塞鼠洞,以及清理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饮食店、医院、粮库、农(集)贸市场、车站等重点场所的鼠粪、鼠洞、鼠咬痕、鼠尸等工作。
二、灭鼠的组织工作
灭鼠活动由市、区爱卫会按照“五统一”(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药械、统一投药时间、统一检查考核)的方法开展。灭鼠的范围是市区(包括区辖乡镇)和开发区。滨湖新区建设启动区各工地列为今年灭鼠工作的重点区域之一,由包河区爱卫会负责协调。
(一)灭鼠活动时间
灭鼠活动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20日至4月15日),开展宣传动员、组织灭鼠投药员、技术培训、准备药械、进行灭鼠前鼠密度调查。
第二阶段(4月16日至4月20日),统一投药灭鼠。
第三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逐级开展检查考核,进行灭鼠后鼠密度调查。
(二)灭鼠责任
灭鼠工作按照“统一组织,条条督促,块块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由市、区爱卫会统一组织协调。
各街道、乡镇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区开展灭鼠活动,检查灭鼠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无论大小,都要按街道、乡镇的要求做好各自的灭鼠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灭鼠工作专项经费的安排。
城建部门负责督促市政道路下水道、建筑工地、城市防洪设施的灭鼠。
园林部门负责督促城市公园的灭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