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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07年度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⑵市传染病医院制定《传染病暴发流行及重点传染病收治应急工作预案》。

  ⑶市急救中心制定本中心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工作预案》。

  ⑷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分别制定本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工作预案》。

  3、重点专业卫生应急预案(由市疾控中心起草,市卫生局印发)

  ⑴《职业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⑵《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⑶《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⑷《核和辐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努力建立规范化的卫生应急工作运行机制

  1、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设。通过贯彻落实《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程序、技术标准和控制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及应急信息的报告、调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预案完善、管理规范、准备充分、应对有效”的卫生应急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2、实施卫生应急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分别制定县(区)卫生局年度卫生应急工作考核标准,市、县(区)疾控中心卫生应急工作考核标准和市急救中心应急医疗救援工作考核标准,实施卫生应急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度。

  四、建立健全卫生应急专业队伍

  1、组建市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根据专业分设若干个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专家组,参与全市卫生应急预案的制定、评估、启动和实施的决策与研讨,直接指导或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2、组建多支备勤制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专业队伍,承担全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任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市“120”急救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均成立院长负责专家为主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组织,做好技术培训和物资经费保障等工作,制定适合应急救援需要的医疗救治工作制度及绿色通道,随时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3、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控制专业队伍,承担全市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性应急处置工作。市、县、区疾控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分别成立若干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小分队,全年每天24小时值班待命,根据信息报告,按照工作规范,随时开展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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