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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07年度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合肥市2007年度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7年3月21日合肥市卫生局发布)


  2007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指导,贯彻落实《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合肥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市卫生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主线,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根本,全年卫生应急工作总体定位为“规范化建设年”,力争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使我市的卫生应急工作基本实现体制健全、机制完善、运转协调、有序规范。

  一、加强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1、报请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决策、指挥、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卫生应急工作中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

  2、加强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工作管理职能,各县、区卫生局应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应急办的工作职能,健全县、区卫生应急工作机制,组织指挥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协调有序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市、县、区疾控中心要设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的专门科室或兼管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明确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和责任科室,切实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管理。

  二、建立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在宣传贯彻落实《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合肥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卫生行政部门、重点卫生单位及相关专业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1、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急预案

  ⑴各县(区)卫生局参照市级预案,起草或修订县(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报请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

  ⑵市卫生局会同市交警支队制定《合肥市重大交通事故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2、医疗卫生单位应急工作预案。

  ⑴市、县(区)疾控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本中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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