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爱卫会关于迅速开展以防控流行性乙型脑炎为重点的群众性灭蚊活动的通知
(合爱卫〔2006〕20号)
各县、区爱卫会,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发生流行性乙型脑炎疫情(以下简称“乙脑”)。为有效降低我市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乙脑发病率,防止发生乙脑疫情,市爱卫会决定,迅速开展以防控乙脑为重点的群众性灭蚊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乙脑是由乙脑病毒引起的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急性传染病。通常在猪―蚊―猪之间循环,通过蚊虫传播,严重影响人、畜健康的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主要在夏秋季流行,呈高度散在性,多发于学龄儿童。防治乙脑的有效手段,除了对儿童和敏感人群接种疫苗预防外,主要做好防蚊、灭蚊工作,切断传播途径,达到防控的目的。由于防蚊、灭蚊工作范围广,涉及面大,必须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因此,市爱卫会号召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灭蚊爱国卫生运动,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我市已开创的“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良好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灭蚊活动在市、县、区爱卫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由街道、乡镇动员本辖区单位、居民区和村镇具体落实,活动的重点是三县村镇。活动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20日。
三、开展群众性灭蚊活动,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整治环境,清除蚊虫孳生地。
各单位和居民住户要坚持“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搞好环境卫生,清除一切废弃和闲置的积水容器,力争使外环境没有小型的积水存在。各街道、居委会要发动群众翻盆倒罐,清除积水,疏通下水道。重点清除排水沟、地下室、车库、楼顶平台(阳台)、建筑工地、露天堆放的车辆轮胎内等处的积水。
各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组织村民整治村庄环境,清除垃圾、污物,填平房前屋后的凹地,每天打扫畜、禽圈棚,尤其要搞好猪圈卫生。
2、认真做好防蚊工作。
一是有二次供水和消防水池的单位或居民区,对水池要严格管理,加盖密封。收治疟疾、乙脑等蚊传疾病的医院应严格落实灭蚊防蚊措施,有效切断医院内传播。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彻底清扫宿舍卫生,洗地刷墙、清洗灶具、餐饮具,疏通、冲洗下水道及阴沟,保持厕所卫生。各公园、景点对有积水的盆罐、坑洼、树兜等要组织专人进行处理。汽车修配行业的废旧轮胎要存放在室内或避雨的场所。饮料厂、酿造厂等行业所有的缸、罐及可能积水的容器不能露天存放。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管理,落实灭蚊工作。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货运车场及其周边的管理,落实灭蚊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点)的管理,做到废品不露天堆放,消除蚊虫孳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