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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通知

  (一)工作内容与方法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核实事件,确定病例定义,搜索和鉴别病例,收集整理事件相关信息,确定事件高危区域和波及人群范围,对事态进行分析,提出、实施和不断完善控制措施,并对现场调查工作进行评估。参与现场调查、现场检测的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1、基础资料收集

  收集事件发生地有关的人口、地理、水文、气象等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资料,传染病流行史、死因、疾病流行状况,以及与事件相关的有毒化学品使用情况、当地动物发病情况、有关人群的计划免疫状况和近期社会活动情况等。了解当地的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习惯等。

  2、事件相关信息调查

  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发病人群的流行病学史、罹患率、死亡率、病死率及其三间分布等;向医疗机构了解病例的检查情况、诊断结果、救治情况、病人预后等。

  3、个案调查

  对所有病例进行个案调查,了解病例的年龄、性别、职业、家庭状况、个人生活饮食习惯及本次事件中的主要症状和体征、接种史、暴露史等,尤其是首发病例、死亡病例、典型病例发生的过程及表现。必要时选择同样生活环境中未发病者进行对照调查。

  4、环境因素卫生学调查

  事件发生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卫生状况,饮用水卫生状况等。

  5、病例搜索

  结合病人发病时间、地点、症状、体征、医疗机构的临床诊断和检验结果,在病人就诊或可能就诊的医疗机构,采用查看门诊日志、检验登记本和住院病历等临床资料以了解辖区内医疗机构是否收治同类病人。同时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主动搜索了解当地和病例家人及密切接触者中有无类似症状的可疑病人。对搜索出的病例进行登记、随访、采样、检验。

  6、现场检测

  采用现场有害气体检测仪、毒物快速检测箱、快速检测试剂盒等快速检测方法,检测可疑致病因子。

  (二)职责分工

  1、市疾控中心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直接开展现场调查或对县(区)疾控中心调查资料进行核查或补充;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未分级事件发生时,根据上级指示或县(区)请求,协助并指导县(区)开展现场调查。

  2、县(区)疾控中心

  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工作,并在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配合上级疾控机构完成基础调查工作。

  五、样本采集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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