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自愿无偿献血工作,从无偿献血的招募、组织、宣传、服务和管理等全方位推进我市的自愿无偿献血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5月)
自我局印发“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方案”起,即对“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县(区)卫生局、市采供血机构和各有关医疗单位,认真做好“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的准备、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6-10月)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供血机构和有关医疗机构组织学习血液安全相关规定、技术标准、规范,强化法制意识。
2、各地、各单位根据“血液质量安全年”的工作目标和血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系统梳理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和制订解决问题的方案、计划和措施。
3、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查摆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的计划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彻底纠正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等危及输血安全的行为。
4、市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单位对本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10月20日前报至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单位自我评价发现整改不到位和尚存在血液质量安全隐患的,须制订、并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
(三)评价总结阶段(2007年11-12月)。
市卫生局对本地区“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进行检查、评价、总结,并将“评价、总结”上报省卫生厅,同时推荐“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的先进单位。
此次“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还将纳入“综合目标”和“医院管理年”的考评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是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推动血液安全事业长期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今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单位应重视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把它作为当前卫生工作重要内容来抓,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合肥市成立“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市卫生局陈守春副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医政处,李春水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