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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相关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血液管理法律法规,规范采供血机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保障人民群众临床用血安全和需要,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的通知》(卫医秘〔2007〕1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合肥市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合肥市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年”的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血液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采供血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行为,切实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有效,根据省卫生厅卫医秘[2007]140号“关于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医院管理年活动,决定今年在全市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为主题的“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血液质量和安全为核心,以“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为主题,以强化采供血机构法制意识、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规范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行为、推动自愿无偿献血工作为重点内容,推进我市血液安全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血安全、有效。
  二、活动范围
  全市范围内临床用血单位和采供血机构,重点是采供血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或储血室的建设和管理,完善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批程序,规范临床用血行为。
  (二)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置采供血机构,建立和完善与采供血质量和安全体系相适应、符合并满足人民群众临床用血需求的采供血服务网络。
  (三)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和质量管理,健全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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