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珠海市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珠劳社函〔2007〕106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经济功能区劳动保障局(科),市属各企业:
《珠海市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业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八月二十日
珠海市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2006年珠海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2006年我市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49.60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5.5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5%,比上年涨幅低0.7个百分点。总体呈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物价温和上扬的趋势。
2006年我市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23775元, 比上年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671元,比上年增长6.4%,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
我市2006年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7%,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二、2007年珠海市经济发展预期目标
2007年我市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是:珠海市本地生产总值增长13.5%,工业增加值增长1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三、2007年工资指导线
(一)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11%。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和人工成本水平、工会意见等实际情况,大体按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在岗职工的工资增长,同时,企业要加强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保持企业的发展潜力。
对于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
(二)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上线(警戒线)为15.5%。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也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以避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影响企业发展后劲和竞争力。对于上年度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竟争性企业,其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应突破警戒线。
(三)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的下线为2.5%。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或出现亏损,可以不增加或适度降低工资,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