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公开、动态监管”:在评定初期,以报送书面材料与实地考核相结合,并辅以网上公示;在评定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网上直报、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公告过渡。对已经达标的门店跟踪监测,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在此期间,发现问题的要及时降级或淘汰,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
三、 工作安排
按照国家商务部在西安市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试点工作的部署以及在百货店实施起步的要求,我市零售企业分等定级试点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零售企业分等定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西安市商贸局局长蒿芒喜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马建平担任,成员单位分别为规划发展处、商品流通处、服务业指导处、整规办、办公室、文明办等有关处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发展处。领导小组下设评定委员会(由西安市商贸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市级初审评定工作)。
(二)工作步骤
1、摸底调查(3月底前):对全市百货店发展现状前期调查,制订实施办法,评审委员会组成等工作。
2、宣传动员(4月初): 召开有关区县、零售企业参加的零售企业分等定级试点工作动员会,传达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精神,部署我市零售企业分等定级试点工作安排。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各种渠道对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3、开展培训:组织大型百货店对《达标规范》和《分级规范》进行培训学习,明确有关规范内容、填报要求和申报程序、工作步骤等,使我市零售企业分等定级试点工作按计划、有步骤的有序进行。要求每个百货店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分等定级工作。
4、组织申报:各参评百货店分别填写《百货店分等定级申报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5 日前报市商贸局规划发展处。
5、达标初评:市商贸局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企业申报材料,结合现场考察,对申报企业达标情况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同时,对企业分级提出初步评定意见,于4月底前向省商务厅转报。
6、逐级上报:省商务厅接到申报企业资料和市商贸局初评意见后,向国家商务部转报。
7、委员会认定:国家商务部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通过网上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告,并依据达标规范确定申报企业级别(金鼎级、银鼎级、铜鼎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