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五)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药品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抽验工作,凡是在企业成品库待出厂的药品,经抽查检验达不到国家药品标准,并经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同时,采取措施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生产经营。

  (六)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整体推进。要把“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药品招标工作“三统一”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支持定点药品配送企业向农村配送药品,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门店的购销渠道,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水平。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一)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具体意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加强药品检验、药品再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相关标准和认证体系。

  (二)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地区和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并与全国接口的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监管资源综合利用,使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三)增加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提高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保障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五、完善制度保障,强化监督约束

  (一)完善药品安全法规规章。在查找监管薄弱环节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健全药品监管制度体系,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效率。

  (二)深化药品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制度,实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行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建立健全审查审批权力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