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征地补偿依法足额到位。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及时足额拨付征地补偿款,纠正征占用土地过程中其他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六)基层干部作风得到明显改进。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工作重点
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在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征占地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
(一)检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完善情况,依法纠正以“两田制”和城镇建设规划需要等为由不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户、土地承包合同未签订到户的问题;切实解决土地整理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未落实到原承包农户等问题;
(二)检查承包期内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土地的情况,依法纠正以“村规民约”和征地补偿矛盾纠纷等为由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的问题,尤其要坚决纠正对婚嫁、丧偶和离异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侵害;
(三)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依法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四)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的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五)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无档案和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六)检查农村土地问题信访情况,依法纠正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职能部门不作为、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等问题,切实解决土地承包信访的历史遗留问题;
(七)检查农村土地征占用过程中,各种补偿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留在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
(八)检查其他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三、工作步骤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自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