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一本通”制度管理职责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116号 2007年7月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一本通”制度管理职责》,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一本通”制度管理职责
为进一步增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推动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可持续发展,对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给予优先优惠扶持,推行“一本通”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职责
(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对“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给予优先扶持的实施意见。
(二)负责对本地区落实“一本通”制度、完成年度帮扶任务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负责本地区落实“一本通”制度的考核评估工作。
二、县(区)人民政府职责
(一)制定对“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给予优先优惠扶持的实施细则。通过推行“一本通”制度,保证各项优先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到户,使“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的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人均纯收入水平。
(二)负责对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一本通”制度、完成年度帮扶计划任务情况的检查验收。
(三)负责本地区落实“一本通”制度的考核评估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一)依据项目户帮扶需求,结合家庭实际,建立“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帮扶卡,帮助项目户选择适宜的发展项目。
(二)按照当年项目覆盖区域,确定年度帮扶需求计划。
(三)每年年初将帮扶需求计划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四)及时掌握“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优先优惠扶持项目的收益情况,对项目户当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人均纯收入水平的,继续实施项目帮扶。
(五)享受“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的工程项目户,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颁发《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荣誉证》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帮扶手册》。
四、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