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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4、利润分配的管理

  对子公司利润分配进行管理,是企业集团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要基础。企业集团要在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子公司长远发展出发,处理好分配与积累的关系,科学、合理制定子公司利润方案,并及时将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上报国资委备案。对控股、参股子公司,按照“同股、同权、同利” 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决定或参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及时足额收缴应分享的红利,切实维护国有权益。对子公司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违反国家规定或未经批准进行利润分配的,企业集团要予以制止,并责令其纠正。

  5、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

  加强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完善企业财务监管体系,促进境外企业提高效益,预防和减少损失的重要措施。企业集团要结合境外企业业务特点和所在国会计制度、税收政策等方面因素,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工作体系,完善对境外企业投资、产权、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管理、薪酬激励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重点加强资金调度使用的授权、审批控制,建立内部审计等定期检查制度,探索实施电子信息网络管理,及时、全面了解境外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加强对境外企业的财务监管,规范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强化不良资产的管理

  不良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不良资产的管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优化资产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强化企业管理,推动企业稳健发展。

  各企业集团要重视和规范不良资产的管理,加大不良资产清理和追索的力度,建立必要的清理追索激励机制,积极探索不良资产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集中清理等有效方法,尽可能减少和挽回资产损失,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建立健全不良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完善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的清理、追索、销案等制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构建企业不良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违规必究、过错必追”的原则,对资产损失弄清事实,查明原因,认定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和相应处罚,防止不良资产继续产生。

  (七)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加快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企业财会人员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创新意识和学习意识,切实转变财务管理理念,重点开展新《公司法》、《证券法》、会计准则的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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