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2〕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管理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规格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拟定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机关后勤改革和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和后勤改革工作。
(二)负责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房地产及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工作,制定市直后勤服务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行政用房、统管住房转为经营用房及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土地使用权和房改工作;拟定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房地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市直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统管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管理市直机关内线电话。
(六)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有关居住区的膳食服务管理、环境秩序、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七)指导和协调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相关的社会事务工作。
(八)领导市直机关医院和市直机关服务中心。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设10个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政务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和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承办局党委交办的日常工作和群团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及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