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郑州市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郑州市接待办公室为正县级事业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厅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接待来郑的副部级以上领导同志;接待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兄弟市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协助市直部门接待来郑的中直机关部门领导同志;接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安排的省内外其他重要宾客。
(二)负责在郑召开的国内各类会议的协调及服务工作。
(三)负责起草全市内事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接待工作和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联系嵩山饭店、黄河饭店、郑州饭店等接待服务单位。
(五)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接待工作信息。
(六)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接待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接待办公室设3个处。
(一)秘书处
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督促、检查日常工作;承担党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卫、信访、财务、行政后勤、车辆管理工作。
(二)接待处
负责接待来郑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负责会议的协调与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宾客的接待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接待工作;为领导提供接待工作信息。
(三)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直属单位的技术培训工作以及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