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浙安委办〔2006〕16号)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的要求,《浙江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将于近期发布。为全面推进各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政策,请各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第三十次学习时强调,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在2005年12月21日召开的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会议明确提出要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各市的安全生产规划作为全省安全生产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指导当地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积极探索,科学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状况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因此必须要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做好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市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中央领导的有关指示和省政府对“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框架和内容要求,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现状和特点,组织编制好安全生产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同时,根据国家安委会办公室最近的有关要求,要将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三个指标纳入地方统计指标体系之中。
三、加强调研,确保规划的编制质量。由于是我省各地首次编制安全生产规划,面临着基础薄弱、人员不足和技术手段较低等困难。为此,各市要想方设法,积极寻求技术支撑,充分发挥有关安全生产科研院所的优势,提高规划的专业性和实用性,确保规划的编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