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稳步推进,使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一是要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结合。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全面落实《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将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二是要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素质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转化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行为,逐步改善职工的生产作业条件,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三是要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安全整治的继续和深入。随着专项整治的深入,各类企业特别是矿山、危化、建筑、运输和机械等危险性较大企业的安全管理,必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把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入整治的重要内容,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深层次问题,指导整治推向新的发展阶段。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建设,通过开展标准化活动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四是要与加大对安全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造的投入相结合,把安全生产真正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基础之上。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逐步淘汰落后的、危及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工艺技术。
(四)加强协调,落实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措施。各地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作为强化企业责任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督作用,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一是要大力宣传,增强广大职工遵守标准规程的自觉性。要广造声势,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教育广大职工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和安全文化素质,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要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将监督检查工作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机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自觉遵守《
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机械安全的标准和规章;督促企业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范各类伤害事故。三是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地要定期对本地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对通过达标考核或通过考核评级的单位授牌表彰,并向社会公告。四是要加强服务指导,积极发挥相关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各地要充分利用相关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优势,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咨询和业务指导,积极帮助和引导企业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