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2〕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郑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申报各类投资项目。
(三)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负责开发区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工作。
(四)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计划生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管理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决算、税收征管、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根据规定权限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涉外事务及进出口行政事务。
(九)协调、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11个职能部门。